* 本課程以「寫作」為主,內容包括「劇評寫作」與「劇本創作」兩部分,以「鑑賞」為二者共通之基礎。範圍限定在「戲曲」,不包括現代戲劇。
* 「劇本創作」(編劇)很難成為具體的教學活動,教師無法提供「可遵循的規則」,只能選擇多部戲曲作品(包括第一流經典以及平庸泛泛之作)提示同學鑑賞的重點,進而提醒同學編劇可參考的技巧,因此前半課程多以「鑑賞」為主要活動,後半學期討論同學的編劇習作。
* 「劇評寫作」也沒有具體可遵循的法則,因此上課也以「鑑賞」為主,包括「劇本的分析」以及「表演的鑑賞」,希望擴大同學審美的視野,進而提高創作的能量。 教師也將提供已公開發表之劇評,供同學參考並討論。
* 劇評與編劇兩部分的教學進度與次序將交互穿插。 |